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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时执行不负春 护航春耕好时光

2025-04-17 10:21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多轮调解、联动协作,成功化解9起涉农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促成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案件从矛盾尖锐到双方甚至多方握手言和,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助力了春耕生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

2005年,被告杨某才通过承包方式取得34亩土地承包使用权,2005年二轮延包时,被告杨某才所承包的土地被分割确权给原告杨某财、张某先、黄某兰、杨某等农户,被告在对口流转农户明细表上签字认可,原告7亩土地流转给被告家庭经营,被告实际流转取得上述土地一直经营使用,被告在支付6年流转费后拒不支付流转承包费,企图无期限无偿占有使用土地。因杨某才未支付流转费,原告杨某财、张某先等人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汉川市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杨某才应支付流转费用3万余元,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杨某财、张某先、黄某兰等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财产调查程序,未发现杨某才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带领团队10次深入涉案村庄,走访杨某才家庭及周边农户,细致了解相关土地情况。执行法官走访发现,矛盾远非“欠钱还钱”这般简单:杨某才因未支付流转费,以致大片土地处于撂荒状态,正值春耕,若不尽快解决问题,必定会影响土地的生产。

为有效推进春耕生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当事人进行协商,但被执行人杨某才始终拒绝沟通,其他村民也持观望态度,村内8余户因流转合同面临信任危机。若机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激化双方矛盾,甚至加剧土地撂荒,乡邻关系破裂。为彻底解决矛盾,执行法官主动联系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代表组建调解专班,先后组织4次面对面调解。

执行法官与双方“同坐一条板凳”倾听诉求。算清“法律账”,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提醒杨某才“执行不能”风险,引导其理性面对现实困境。同时,理清“人情账”,走访中发现两家曾是互助耕种的“老乡情”,矛盾根源在于沟通不畅和误解,被执行人以家境困难,用于耕种的土地仅能糊口为由拒绝支付,而申请人黄某财、张某先等人以被执行人有社保、房屋等为由多年不交费用,还一直占有等拒绝和解。

找准矛盾症结后,执行法官因案施策,进行“背靠背”疏导,执行法官用方言解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逐条分析法律条款,破除杨某才对流转费的错误认知。村干部以评理的方式,劝说申请人给予被执行人适当期限。通过“面对面”协商,双方同意在村委会召开“圆桌调解会”,执行法官邀请村内种植能手帮被执行人杨某才估算作物收益,促成其同意将流转费由“一次性付清”改为“分期付款+收成挂钩”的方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持观望态度的农户也纷纷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9起涉农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圆满执结。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汉川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法院主动嵌入基层治理网格,激活村干部、乡贤等“解纷源动力”,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下一步,汉川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化解每一起矛盾,确保每一份判决都能够真正落地生根。

(通讯员:王明 编辑:陈思 制作:周琪 审核:李盛兰)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多轮调解、联动协作,成功化解9起涉农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促成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案件从矛盾尖锐到双方甚至多方握手言和,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助力了春耕生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

2005年,被告杨某才通过承包方式取得34亩土地承包使用权,2005年二轮延包时,被告杨某才所承包的土地被分割确权给原告杨某财、张某先、黄某兰、杨某等农户,被告在对口流转农户明细表上签字认可,原告7亩土地流转给被告家庭经营,被告实际流转取得上述土地一直经营使用,被告在支付6年流转费后拒不支付流转承包费,企图无期限无偿占有使用土地。因杨某才未支付流转费,原告杨某财、张某先等人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汉川市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杨某才应支付流转费用3万余元,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杨某财、张某先、黄某兰等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财产调查程序,未发现杨某才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带领团队10次深入涉案村庄,走访杨某才家庭及周边农户,细致了解相关土地情况。执行法官走访发现,矛盾远非“欠钱还钱”这般简单:杨某才因未支付流转费,以致大片土地处于撂荒状态,正值春耕,若不尽快解决问题,必定会影响土地的生产。

为有效推进春耕生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当事人进行协商,但被执行人杨某才始终拒绝沟通,其他村民也持观望态度,村内8余户因流转合同面临信任危机。若机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激化双方矛盾,甚至加剧土地撂荒,乡邻关系破裂。为彻底解决矛盾,执行法官主动联系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代表组建调解专班,先后组织4次面对面调解。

执行法官与双方“同坐一条板凳”倾听诉求。算清“法律账”,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提醒杨某才“执行不能”风险,引导其理性面对现实困境。同时,理清“人情账”,走访中发现两家曾是互助耕种的“老乡情”,矛盾根源在于沟通不畅和误解,被执行人以家境困难,用于耕种的土地仅能糊口为由拒绝支付,而申请人黄某财、张某先等人以被执行人有社保、房屋等为由多年不交费用,还一直占有等拒绝和解。

找准矛盾症结后,执行法官因案施策,进行“背靠背”疏导,执行法官用方言解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逐条分析法律条款,破除杨某才对流转费的错误认知。村干部以评理的方式,劝说申请人给予被执行人适当期限。通过“面对面”协商,双方同意在村委会召开“圆桌调解会”,执行法官邀请村内种植能手帮被执行人杨某才估算作物收益,促成其同意将流转费由“一次性付清”改为“分期付款+收成挂钩”的方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持观望态度的农户也纷纷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9起涉农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圆满执结。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汉川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法院主动嵌入基层治理网格,激活村干部、乡贤等“解纷源动力”,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下一步,汉川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化解每一起矛盾,确保每一份判决都能够真正落地生根。

(通讯员:王明 编辑:陈思 制作:周琪 审核:李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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