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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安排部署“3•15”纪念活动和消费维权工作任务

2018-03-13 10:06

3月9日,记者从市消费者委员会十届一次理事会上了解到,2018年,市消费者委员会将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和消费维权工作任务,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体制机制,开创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市领导王振新、张汉乔参加会议。

2018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进一步深入推进新《消法》及《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评议监督力度,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全面履行新《消法》赋予的职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引领品质新消费。重点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积极推进省级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让企业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积极开展发布消费警示工作,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警惕,以减少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巩固网络消费、老年消费教育活动成果,同时要引导更多消费教育资源向农村消费者倾斜,提高农村消费者的消费知识和维权意识。将进一步抓好监督评议活动,加大诚信建设力度。将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将继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消委组织社会影响力。将进一步加强“两站示范站”建设,提升基层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将继续加强消委系统自身建设,加大工作效能建设力度。

会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就“3.15”纪念活动及如何维权共治进行了表态发言。


3月9日,记者从市消费者委员会十届一次理事会上了解到,2018年,市消费者委员会将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和消费维权工作任务,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体制机制,开创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市领导王振新、张汉乔参加会议。

2018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进一步深入推进新《消法》及《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评议监督力度,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全面履行新《消法》赋予的职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引领品质新消费。重点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积极推进省级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让企业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积极开展发布消费警示工作,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警惕,以减少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巩固网络消费、老年消费教育活动成果,同时要引导更多消费教育资源向农村消费者倾斜,提高农村消费者的消费知识和维权意识。将进一步抓好监督评议活动,加大诚信建设力度。将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将继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消委组织社会影响力。将进一步加强“两站示范站”建设,提升基层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将继续加强消委系统自身建设,加大工作效能建设力度。

会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就“3.15”纪念活动及如何维权共治进行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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