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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 汉川法院成功调解首例劳动争议案

刘晓平 徐勋伟 张龙 2019-09-18 08:45 湖北日报  

9月16日,汉川市马口法庭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收到一面“情系民工、司法为民”的锦旗。锦旗是外地农民工沈某送来的,6天前,该工作室成功化解了涉及沈某的首例劳动争议纠纷。

沈某是天门人,于2013年6月起应聘至马口某装饰材料公司上班,从事热气压操作工作。2018年4月4日,沈某在工作过程中,被叉车叉伤,导致胸骨断裂,经司法鉴定达到七级伤残。沈某在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的过程中,被告知需要先进行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今年5月20日,汉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沈某与马口某装饰材料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进行裁决,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自2013年6月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该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认为与沈某不存在劳动关系,遂向汉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9月3日,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转入马口法庭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调解员认真分析案件争议焦点,认为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直接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进行调解,引导双方采取和解方式进行争议纠纷解决,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同。

9月4日,在马口镇总工会领导和法庭法官的共同指导和参与下,工作室组织双方当事人在马口法庭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当天初步摸清了当事人双方对赔偿金额的底线,但由于双方在赔偿标准和赔偿金额上分歧巨大,无法达成有效协议。期间经多次做工作,努力争取双方当事人保持高度的调解意愿,方便工作室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

9月10日,经过工作室调解员两次集中调解,多次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分别就赔偿金额作出让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马口镇总工会和工作室的主持下签订了赔偿调解协议。汉川法院对工作室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裁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目前,当事人双方协议履行到位。

该案是8月底汉川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的首例劳动争议案件,将为未来工作室调解工作提供经验样本和示范。


9月16日,汉川市马口法庭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收到一面“情系民工、司法为民”的锦旗。锦旗是外地农民工沈某送来的,6天前,该工作室成功化解了涉及沈某的首例劳动争议纠纷。

沈某是天门人,于2013年6月起应聘至马口某装饰材料公司上班,从事热气压操作工作。2018年4月4日,沈某在工作过程中,被叉车叉伤,导致胸骨断裂,经司法鉴定达到七级伤残。沈某在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的过程中,被告知需要先进行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今年5月20日,汉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沈某与马口某装饰材料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进行裁决,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自2013年6月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该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认为与沈某不存在劳动关系,遂向汉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9月3日,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转入马口法庭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调解员认真分析案件争议焦点,认为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直接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进行调解,引导双方采取和解方式进行争议纠纷解决,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同。

9月4日,在马口镇总工会领导和法庭法官的共同指导和参与下,工作室组织双方当事人在马口法庭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当天初步摸清了当事人双方对赔偿金额的底线,但由于双方在赔偿标准和赔偿金额上分歧巨大,无法达成有效协议。期间经多次做工作,努力争取双方当事人保持高度的调解意愿,方便工作室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

9月10日,经过工作室调解员两次集中调解,多次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分别就赔偿金额作出让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马口镇总工会和工作室的主持下签订了赔偿调解协议。汉川法院对工作室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裁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目前,当事人双方协议履行到位。

该案是8月底汉川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的首例劳动争议案件,将为未来工作室调解工作提供经验样本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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