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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公告

2020-04-30 17:18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及社会各界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共抗疫情,书写了全民抗疫、共克时艰的生动历史画卷。为了更好地全面记录和保存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奋力抗击疫情的历史过程,展现战“疫”一线工作者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英雄壮举,反映汉川人民团结一心、共战疫魔的动人场景,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存,汉川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反映汉川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抗击疫情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和各类实物等。特别是反映医务工作者(含援孝)、疾控人员、社区(村)工作者、交通战线工作者、公安干警、下沉党员干部、志愿者、普通群众等抗疫一线人员的工作资料、工作照片、工作视频、心得体会、抗疫日记、来往书信、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志愿服务凭证、捐赠物资凭证、登记表、出入证、献血证、慰问信、感谢信、锦旗、袖标、横幅、防护用品、宣传资料、科普材料等。

2.反映疫情期间市民居家生活和工作、企业生产(含复工复产)及城乡面貌等文字材料、照片及视频资料。

3.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4.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和出版物,以及音乐、书法、绘画、篆刻、雕塑等艺术作品。

5.其它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主题突出,健康向上。

2.载体形式可多样。照片或图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

3.所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捐赠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并附上简要内容说明,包括作者(或拍摄者、责任者)、时间、地点、人物、内容介绍及背后的故事等信息。

三、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经过市档案馆鉴定后入馆收藏。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各群众团体及个人积极响应,可灵活采取来电、来函或直接来访等方式,商洽捐赠具体事宜。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将永久保存于市档案馆,并按照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对自愿捐赠档案资料的机构和个人,本馆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馆登记手续,并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汉川市档案馆征集保管股

联 系 人 :田永芳 邹海涛

联系电话:0712-8282276

联系地址:汉川市拥军路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二楼档案查阅大厅

征集邮箱:121618343@qq.com

汉川市档案馆

                       2020年4月30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及社会各界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共抗疫情,书写了全民抗疫、共克时艰的生动历史画卷。为了更好地全面记录和保存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奋力抗击疫情的历史过程,展现战“疫”一线工作者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英雄壮举,反映汉川人民团结一心、共战疫魔的动人场景,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存,汉川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反映汉川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抗击疫情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和各类实物等。特别是反映医务工作者(含援孝)、疾控人员、社区(村)工作者、交通战线工作者、公安干警、下沉党员干部、志愿者、普通群众等抗疫一线人员的工作资料、工作照片、工作视频、心得体会、抗疫日记、来往书信、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志愿服务凭证、捐赠物资凭证、登记表、出入证、献血证、慰问信、感谢信、锦旗、袖标、横幅、防护用品、宣传资料、科普材料等。

2.反映疫情期间市民居家生活和工作、企业生产(含复工复产)及城乡面貌等文字材料、照片及视频资料。

3.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4.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和出版物,以及音乐、书法、绘画、篆刻、雕塑等艺术作品。

5.其它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主题突出,健康向上。

2.载体形式可多样。照片或图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

3.所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捐赠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并附上简要内容说明,包括作者(或拍摄者、责任者)、时间、地点、人物、内容介绍及背后的故事等信息。

三、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经过市档案馆鉴定后入馆收藏。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各群众团体及个人积极响应,可灵活采取来电、来函或直接来访等方式,商洽捐赠具体事宜。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将永久保存于市档案馆,并按照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对自愿捐赠档案资料的机构和个人,本馆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馆登记手续,并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汉川市档案馆征集保管股

联 系 人 :田永芳 邹海涛

联系电话:0712-8282276

联系地址:汉川市拥军路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二楼档案查阅大厅

征集邮箱:121618343@qq.com

汉川市档案馆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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