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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选举委员会关于换届选举十个法定时间的规定

2021-08-13 08:44

一、选举日

根据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省、孝感市、汉川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部署会议精神,市选举委员会决定,本次市、乡镇人大代表换届的选举日定为2021年9月25日。

二、计算公民年满18周岁的时间

选民必须年满18周岁。凡公元2003年9月25日24时以前出生的公民,都具有选民的法定年龄条件。

三、公布选民名单的时间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本次选举公布选民名单的日期是2021年9月5日以前。

四、选民名单申诉与处理的时间

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五、申诉人起诉和法院判决的时间

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市人民法院起诉,市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本次选举中选民起诉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以前,人民法院判决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以前。

六、公布初选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时间

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15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本次选举中公布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以前。

七、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时间

根据多数选民意见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7日以前,以姓名笔画为序按选区张榜公布。本次选举中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以前。

八、停止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介绍的时间

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即可开展宣传、介绍候选人的工作,但选举日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本次选举中停止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24时。

九、选区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地点的时间

各选区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即2021年9月20日以前,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地点。

十、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及领导班子换届的时间

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经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市、乡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11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市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组成人员。


一、选举日

根据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省、孝感市、汉川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部署会议精神,市选举委员会决定,本次市、乡镇人大代表换届的选举日定为2021年9月25日。

二、计算公民年满18周岁的时间

选民必须年满18周岁。凡公元2003年9月25日24时以前出生的公民,都具有选民的法定年龄条件。

三、公布选民名单的时间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本次选举公布选民名单的日期是2021年9月5日以前。

四、选民名单申诉与处理的时间

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五、申诉人起诉和法院判决的时间

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市人民法院起诉,市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本次选举中选民起诉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以前,人民法院判决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以前。

六、公布初选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时间

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15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本次选举中公布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以前。

七、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时间

根据多数选民意见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7日以前,以姓名笔画为序按选区张榜公布。本次选举中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以前。

八、停止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介绍的时间

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即可开展宣传、介绍候选人的工作,但选举日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本次选举中停止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24时。

九、选区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地点的时间

各选区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即2021年9月20日以前,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地点。

十、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及领导班子换届的时间

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经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市、乡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11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市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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